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,我院于5月上旬,开展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审查工作。
人事处组织专门力量,对92位申请人提交的网报结果、普通话证书信息、学历信息、体检报告、社保情况、劳动合同签署情况等逐一进行了审核,确认80位申请人符合认定初审要求,并将在规定时间内,提交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复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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