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<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教师〔2019〕6号)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、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、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、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建立完善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体制和机制,并于11月5日正式启动开展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工作。此次认定工作分为个人申报、用人部门初审、人事处审核、公示、学校认定五个阶段,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。
“双师型”教师,是指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,又能指导专业实践,具有教师资格证书,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、或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、或初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、或有企业顶岗实习经历的教师。“双师型”教师将在技能提高培训、评优评先、职称晋级、岗位调整等方面具有优先资格。